2017年1月1日,我行泉塘支行及时阻截一起冒名开户事件,事情经过如下:
2017年1月1日下午四时左右,两名男子前来我行泉塘支行开立个人账户,客户提供了身份证和驾驶证,姓名:李坤,身份证号码:42062119851120****。我行工作人员根据261文件要求,对其进行身份核实,询问其开卡用途,客户声称为存取钱用。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柜员询问户籍所在地的邮编和区号,但客户均回答不上,并且在柜员核实期间,陪同男子中途离开,柜员感觉情况可疑,经仔细辨识,发现身份证照片与客户本人存在较大出入,且提供的驾驶证照片处有明显的撕裂痕迹,因此,我行柜员判定为冒名开户,在没有惊动对方的情况下,及时拨打电话报案,现该男子已被公安部门带走。
通过此次事件,我行将继续深入贯彻人行261号文件精神,提高员工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履行保护客户资金安全的社会责任,为金融环境的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