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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30浏览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我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等5家金融机构申请代理长沙辖内区县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资格认定的批复》(长银函〔2014〕75号),文件正式批复我行具备长沙县县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资格,标志着我行前期开展的代理资格申请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阶段,我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注重保持和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的沟通,及时有效地解决代理业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加强科技支撑,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平稳、有序、规范地开展区县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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