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作为长沙县首家村镇银行,自开业以来,在立足服务“三农”根本宗旨的基础上,积极转变贷款营销理念,发挥信贷杠杆的扶持作用,积极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并创新推出“阳光利率”定价办法,即根据中小企业的信誉度、经营状况、资金回收率、担保方式等多方面的条件,提供不同的贷款利率优惠套餐供企业选择,最高优惠可享受最低贷款利率6%。
活动自推出以来,到我行报名申请参加“阳光利率”活动的企业络绎不绝,3天内共收到报名表130多份。同时,我行将县内园区企业划片区到人,由客户经理一对一地开展上门拜访,广泛收集客户融资需求,建立企业融资档案,5天内共走访企业130余家,收到授信资金需求1.3亿元,涉及机械制造、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等行业,反映出在目前宏观经济下行形势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普遍增大。为了尽快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我行以平行作业的方式,加快审查审批进度,截至9月9日,审核通过的共计17户,金额达1.16亿元,预计到9月末,可完成发放9200万元。
“阳光利率”活动是我行充分发挥一级法人优势的举措之一,通过实行自主利率定价,灵活运用利率杠杆给予企业贷款利率优惠,能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