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本行安全意识和案件防范能力,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我行自成立以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长沙市综治委等上级部门的号召,按照综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实现了自开业以来安全保卫、案件防范“双平安”,并且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县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本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支行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网点治保小组等,形成全行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并进一步夯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立体案防体系。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本行将及时把创建活动精神传达到各网点和每位员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载体,大力宣传创建“平安金融”的重要意义,多措并举,正确引导员工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整章建制,加强教育。一是完善安保体系制度建设,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每一个岗位、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让规章制度在员工心中扎根。二是每年定期组织邀请消防、公安等部门领导对全行员工开展消防等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实施防抢防暴和消防演练,提高全行安保应急处置水平。
四、强化指导,形成合力。一是总行加强对网点创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良好的创建工作格局。二是各层级将创建工作与日常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